音樂專業考試內容與流程
更新時間:2023-04-27 08:57:40 字號:T|T
音樂教育: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;
②聲樂演唱150分[準備歌曲兩首(限美聲、民族唱法),考場配備鋼琴伴奏人員,考生須提供鋼琴伴奏五線譜,亦可清唱];
③鋼琴演奏150分(準備練習曲一首、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)。
音樂表演:聲樂(美聲、民族、通俗唱法)、歌劇表演、合唱、音樂劇專業:
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;
②聲樂演唱400分[準備四首歌曲(考生從填報的四首歌曲中隨機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),考場配備鋼琴伴奏人員,考生須提供鋼琴伴奏五線譜,亦可清唱]。
流行樂器:[電吉他、電貝司、民謠吉他、爵士吉他、爵士鼓、流行薩克斯管、流行鍵盤]
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;
②器樂演奏400分【爵士鼓:演奏自編4/4拍子和3/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(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,可按‖:4+4:‖方式重復);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。流行鍵盤:演奏(鋼琴、合成器、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)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,歐美、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,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。其它流行樂器:演奏音階、琶音、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,樂曲一首。[自備U盤(伴奏格式為mp3)或CD伴奏;曲目自選,考試曲目要求背奏,反復段落一律]】。